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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衙门前自杀皇帝震怒告御状为何要付出这等代价?

时间:2023-07-1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看《神探狄仁杰》《包青天》和《洗冤录》等古代悬疑剧,最大快人心的时候就是主角拨开层层迷雾,揪出幕后凶手时。但是,真实的历史上并没有多少包青天,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冤案,唯有从制度上入手。在清代,就有这样一种供百姓洗刷冤屈的途径,它的正式名称叫“京控”,民间则习惯称为“告御状”。

  嘉庆二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凌晨,北京刑部衙门的门吏早早地打开了衙门的大门,与以往不同的是,当大门打开时,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趁着朦胧的晨光,他发现了血腥味的源头,一具冰冷的尸体,直挺挺地躺在衙门口,尸体的下面是大片血迹。

  刑部乃天下刑典重地,更何况这可是在天子脚下,首善之区,难道还有人敢在刑部大门前行凶不成?毕竟是在刑部混饭吃的人,门吏壮着胆子靠近尸体,并在尸体身上发现了一封诉冤状,门吏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人是来“京控”的。京控的人他见的不少,但以如此激烈的方式来京控的,他是第一次见。

  很快这个消息就不胫而走,上达天听,皇帝龙颜大怒,命令刑部彻查此事,务必使冤屈昭告天下,不使一人蒙冤。皇帝都如此重视,下面的官员也不敢轻视,整个国家机器瞬间运转了起来,随着案情的深入,越来越多骇人听闻的细节被披露了出来……

  让我们暂停一下这个发生在将近两百年前的故事,来了解一下什么叫京控。大家一定看过由周星驰主演的《九品芝麻官》,在这部电影中,包龙星(周星驰饰)为了替戚秦氏(张敏饰)洗刷冤屈,在求助自己老爹的朋友无果后,决定上京告御状,却没想到被困妓院,并在此遇到了当朝皇帝。

  包龙星的“告御状”就是我们所说的京控。控,乃是控诉的意思,京控就是赴京控诉,是中国古代由来已久的一种制度。早在周朝就有这种制度的雏形。《周礼·秋官》记载:“以肺石达穷民,凡远近茕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周代为了听取百姓的冤屈,特别设立了肺石,所谓的肺石,就是赤红色的石头,古人的用意就是使申诉的百姓“赤心不可妄告”。

  除此之外,周朝还设立了“路鼓之制”。《周礼·夏官》载:“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以待达穷者与遽令,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周朝的官员闻鼓声则要听取百姓的冤屈。

  “肺石之辞”与“路鼓之制”的精神内核被后世的封建王朝所继承,历朝历代都曾经设立过类似的机构,供底层百姓诉说冤屈,也就是电视剧中经常出现的“告御状”。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制度呢?公正的司法系统是古代乃至现今整个社会都在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但是就算是司法系统远比古代更加先进的今天,都不能保证绝对的司法公正,更何况是倡导“人治”的古代。皇帝是站在整个国家权力顶端的人物,他的手上掌握着最高权力,当百姓遇到冤屈时,自然而然就会把皇帝视为“最后的青天”,而皇帝自称授命于天,乃是生民之父,有绝对的责任要对天下百姓负责。因此,皇权专制的内在逻辑性和古代无法保证绝对司法公正的客观条件促使了“告御状”这种制度的诞生。

  在清代,京控制度酝酿于清初,在乾隆时期基本形成,而在嘉庆朝定型。嘉庆即位后,为了彰显爱民如子,特开京控大门。《清史稿·刑法志》中对“京控”有着详细的记载:“凡审级,直省以州县正印官为初审。不服,控府、控道、控司、控院,越诉者荅。其有冤抑赴都察院、通政司或步军统领衙门呈诉者,名曰京控。”由此可知,清代要申诉的百姓必须得层层申诉,若是冤屈依旧不得昭雪,才能最终上达天听,如果越级控诉,是要遭受惩罚的。

  值得一提的是,清代还有一种叫“叩阍”的告御状方式。叩阍和京控有什么区别呢?二者在本质上其实都属于“告御状”,只不过方式有所不同而已。《清史稿》中规定京控是要到京城指定的地点去控诉,而“叩阍”的要求则没那么严格。《清史稿》载:“其投厅击鼓,或遇乘舆出郊,迎架申诉者,名叩阍。”叩阍的地点可以发生在皇帝外出巡游、狩猎的路上,而京控则不能。

  按照这种定义,《九品芝麻官》中包龙星的本意是想上京城京控的,没想到半路上在妓院碰到了皇帝,那么他这种行为就不应该叫“京控”了,而应该叫“叩阍”。由周星驰出演的另一部电影《审死官》中,同样是为了洗刷冤屈,宋士杰(周星驰饰)一直闹到了巡抚那里,若是巡抚都解决不了,估计宋士杰下一步就要赴京控诉了。

  了解完京控究竟是什么之后,让我们回到嘉庆二十五年那个离奇的案子。为什么说这个案子离奇呢?为什么这个人要用如此激烈的方式来洗刷自己的冤情呢?事情还得回到最初。

  嘉庆年间,安徽泾县有两姓人家,一家姓徐,一家姓章。泾县地狭人多,居民之间经常会爆发冲突,因此当地的健讼之风常常让地方官头痛不已。徐、章两家就曾经爆发过冲突,向来就有宿仇。但这个案子的缘起并不是两家的冲突,但是两家的冲突却增加了这件案子的复杂性。

  故事得从一个名叫徐飞陇的人离奇死亡说起。这日,泾县知县清宁接到报案,称在泾县一个叫八门口的地方发生了命案,清代律例规定,一县发生命案,知县必须亲自到场勘察和验尸。案发后清宁立即赶赴现场,并将尸体、物证和人证(一个名叫李象的嫌疑人)带回了衙门。

  清宁在处理该案时犯了多个错误,导致一审时做出了错误的判断。首先因为知识上的缺陷,清宁在验尸的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徐飞陇的真正死因,在审讯的过程中他又严刑逼供人证李象,但李象有意混淆案件,捏造谎言迷惑了清宁。事后清宁又让具有重大嫌疑的李象潜逃浙江。在一系列错误的勘察之后,清宁得出徐飞陇乃是在与他人斗殴时被人打死,并移尸到了八门口。

  这样的结果让坚信徐飞陇是被章姓人杀害的徐氏族人十分不满。不巧的是,当时泾县衙门有衙吏为了谋利而教唆李象之子李笋诬告说是章姓八人殴打徐飞陇,导致徐飞陇死亡。这一下就把矛头指向了本来就与徐姓有仇的章姓。后来清宁再度审问李象,李象又慌供那天晚上看见了徐氏族人,这直接导致之后的二审、三审中徐氏族人惨遭怀疑并被迫害。

  对判决结果不满的徐氏族人于是先后赴安徽的臬司、巡抚衙门上控。巡抚胡克家等官员在重审此案时,意外发现李象在潜逃时曾受到徐氏家族的资助,再加上李象之前的供词,这更让人怀疑此事本就是徐氏族人所为,现在只不过想将此事赖给章姓,一来逃脱罪责,二来牟取私利。

  在这样的办案思路下,负责此案的官员改变审讯方向,反而对徐氏族人严刑逼供,企图从中获取真相,但尽管受到了酷刑,徐氏族人依然拒不承认徐飞陇的死乃是本族人所为。

  嘉庆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徐飞陇之子徐荣生、徐芝生相继进京京控,步军统领衙门在收到京控后两次将此案发回了安徽,交到了继任安徽巡抚康绍镛手上。安徽巡抚虽然换了,但之前负责此案的官员现在依然负责此案,他们认定此事乃是徐氏族人所为,于是加大了对徐氏族人的审讯力度。

  此次审讯,手段极为残酷,严刑逼供长达五十余日,不仅将徐飞陇其妻收监关押,还对徐飞陇的众多子侄施以跪链、上枷、提耳等刑,导致多人残废。有的徐氏族人实在撑不住了便假托承认,在公堂审讯时又矢口否认。整个徐氏一族危在旦夕,在这种形势下,徐氏族人徐麟生身怀冤状,慨然自戕于刑部衙门前,他企图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洗刷自己家族的冤屈。

  直到徐氏族人徐麟生自戕于刑部衙门前,惹得龙颜震怒,清廷这才意识到这件案件的不寻常之处。新即位的道光帝着令两广总督亲审此案,待两广总督亲自处理此案并公布答案时,案情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杀害徐飞陇的凶手既不是徐氏族人,也不是章姓族人,而是与此案关系极大的李象!

  原来那晚徐飞陇路过李象家,被李象误认为贼人惨遭其杀害,事后李象为了逃避罪责,在审讯时肆意捏造谎言,将矛盾转移到了徐、章二姓之间的纷争上。最后不仅李象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上到安徽巡抚,下到泾县教唆他人的衙吏,都受到了惩处,这场长达五年的冤案终于昭雪!

  该案虽然已经沉淀了将近两百年,但是当我们重读此案时依然感到了案件的曲折而带来的愤慨。这起案件的审结,京控制度无疑发挥了其价值,徐氏家族得以昭雪,真凶也终于伏法。但是当我们将目光转向昭雪的过程时,却不得不感慨一句:这样的昭雪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我们暂且不谈徐麟生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换来了真相,单论五年内徐氏族人的四次上诉,其中所花费的巨额银两就令人啧舌,更不要说在这个过程中那些惨遭迫害的徐氏族人了。这个案件若是摊到一个普通人家身上,昂贵的费用又怎么会给他们昭雪的机会?

  因此,京控虽然在中国古代给予了底层人们洗刷冤屈的机会,但是因为中国古代司法系统固有的缺陷,常常导致京控制度不仅效率低下,而且代价过于昂贵。中国古代司法系统最大的缺陷莫过于底层司法资源缺失,地方官员司法水平和能力不足。在徐飞陇一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审、二审的官员并非贪赃枉法,草菅人命之徒,由于司法能力不足,一开始办案思路就受到误导,导致他们无法得出真相。在具体的审案过程中,官员滥用酷刑,在第二次、第三次京控之后,案子居然又发回原班官员手上,而没有采取回避制度,这就使案件陷入了一种死循环之中。以上所述都是清代司法系统的缺点,这些缺点导致京控制度的理想效果和实际效果相差悬殊,让原本便民利民的京控制度不仅效率低下,而且代价极其昂贵!

  在徐飞陇一案中,徐氏族人为了洗刷冤情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从而暴露出了古代京控制度的价值和缺陷。追求司法公正是古今中外社会都在追求的理想境界,时代在进步,绝对的司法公正或许并不存在,但是通过制度的完善,教育的普及,或许终有一天法制的阳光会驱散社会上所有的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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